加拿大论文代写:加拿大移民新法案生效日期

加拿大论文代写:加拿大移民新法案生效日期

在6月份C-6法案被加拿大总督签字御准,至此,C-6法案正式变成法律。新法案缩短了入籍时间,放宽了入籍条件,将令成千上万的移民家庭入籍加国更快更容易。新法案批准后,新移民、临时海外工人和国际留学生的申请者都将能够比以前更早、更容易地申请加拿大公民身份。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案中的具体规定并非全部都立即生效,部分要到今年秋天或2018年初才会实施生效。下面跟随第一加拿大论文代写网的小编来看一下新法案中的具体条款生效时间。

6月19日生效的法案

1、

旧法案:凡是犯有间谍罪、叛国等罪行的有双重身份的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政府有权撤销其公民身份。

新法案:这一规定已废除。居住在加拿大的双重公民被定罪,他们将面临加拿大司法系统,就像其他触犯法律的加拿大公民一样。

2、

旧法案:一旦公民身份获批,要求在加拿大继续居住。

 新法案:这一规定已废除。不再要求必须持续居住在加拿大,给了一些需要在加拿大境外居住的人一些灵活性。

3、

旧法案:部长有权根据《公民法》第5(1)条放弃某些要求,未成年人就可以在没有加拿大父母的情况下获得公民身份。

新法案:取消公民年龄限制,未成年人可以单独申请公民身份,或者委托监护人申请。

4、

旧法案:社区服刑人员可以申请公民身份并且宣誓成为公民,服刑的日期也可以计算入籍的日期。

新法案:社区服刑人员不可以申请公民身份,但是服刑的日期也可以计算入籍的日期。

5、

旧法案:部长对部分情况特殊,或者对加拿大有特殊贡献的人,给予公民身份时有一定的裁量权。

新法案:无国籍已经单独成为申请公民身份时的裁量权之一。

6、

旧法案:在《公民法》中没有明确提及残疾人如何申请公民。

新法案:在《公民法》中考虑到合理措施以满足残疾公民申请者的需要。

7、

旧法案:法案适用于2015年6月11日或者之后提出公民申请的申请人。

新法案:新法案适用于所有人,包括2015年6月11日或者之后提出公民申请的申请人。

 

2017年秋季生效的法案

1、

旧法案:申请人在申请入籍前必须在加拿大实际居住六年内住满四年。

新法案:申请人在申请入籍前必须在加拿大实际居住五年内住满三年。

2、

旧法案:配合居住要求,申请人需要交纳税款,及六年内缴纳四年。

新法案:配合居住要求,申请人需要交纳税款,及五年内缴纳三年。

3、

旧法案:提出申请前,六年内四年,每年在加拿大居住时间不少于183天。

新法案:这一条废除,申请者不需要满足这条。

4、

旧法案:成为永久居民之前的居住时间不计入入籍时间。

新法案:永居之前的正常居留可以折半纳入入籍时间,但是最多只计算365天。

5、

旧法案:14岁-64岁的申请人需证明其满足入籍的语言和加拿大入籍知识证明。

新法案:18岁-54岁的申请人需证明其满足入籍的语言和加拿大入籍知识证明。

 

2018年年初生效的法案

1、

旧法案:如果因为涉及虚假陈述、欺诈或故意隐瞒与安全、侵犯人权或国际侵犯人权和有组织犯罪有关的公民,部长及联邦法院都有权撤销公民身份。

新法案:联邦法院是所有撤销案件中的决策者,除非个人要求提出撤销要求。

2、

旧法案: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涉嫌欺诈或可疑欺诈,审理人员没有明确权利没收材料。

新法案: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文件涉嫌欺诈或可疑欺诈,审理人员有明确权利没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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